
岳塘新聞網(wǎng)6月14日訊(通訊員:余澤軍)近日,岳塘區(qū)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搶劫案件,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搶劫罪,被依法批準逮捕。
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欠債需要還錢,遂想去偷點東西或錢來還賬。2019年6月一天的凌晨2點多,犯罪嫌疑人王某騎電動車竄至湘潭市高新區(qū)寶安江南城小區(qū),自己爬圍墻進入該小區(qū),尋找盜竊目標。
王某先在兩棟別墅院子里分別走了一圈,因兩棟別墅的防盜門、窗均關(guān)嚴實,無法進入別墅內(nèi),遂放棄。其后王某發(fā)現(xiàn)有一棟別墅一樓臥室的窗戶是打開的,遂從窗戶口進入一樓臥室。正在臥室床上睡覺的老人陳某聽到臥室里有響聲,于是將電燈打開,犯罪嫌疑人王某一見暴露,馬上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折疊刀逼住陳某的脖子,威脅其不要做聲。犯罪嫌疑人王某見陳某說自己身上沒錢,錢在二樓,遂將陳某正在充電的手機強行關(guān)機,并將臥室房門反鎖,然后從窗戶口跳了出去,逃回家里。公安機關(guān)通過監(jiān)控辨認出王某,并找到其家中,王某在家人的勸說下到公安機關(guān)投案自身。
檢察官提醒:根據(jù)刑法第269條之規(guī)定犯盜竊、詐騙、搶奪罪,為窩藏贓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,以搶劫罪定罪處罰。本案中,犯罪嫌疑人王某雖未劫得財物,但其凌晨攜帶刀具入戶盜竊,人身危險性很大,也給被害人造成了恐慌,因此已構(gòu)成搶劫罪。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夏天睡覺時應(yīng)加強安全防范,遇事不要激怒對方,避免人身財物遭受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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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岳塘新聞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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